舊金山街頭裸體聚會 法官:有許可證就OK

▲自由身體創辦人陶巴(Gypsy Taub)曾舉行自己的裸體婚禮。(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舊金山作風前衛、開放聞名,同性戀者也享有結婚的權利,而近日裸體倡議團體「自由身體」希望在公衆地方自由赤裸的要求,也終於獲得法官認可,只要持有許可證,就能舉辦集體裸露的活動

根據《世界日報》報導,「自由身體」日前計劃警察局申請許可證,舉行裸體聚會,遭警方多次拒絕,於是決定控告警察部門,違反舊金山市裸體法律。法官Seeborg 25日宣判,10月3日可在卡斯楚街頭裸體,表示現行裸體法容許在持有許可證情況下,舉行集體裸露。

「自由身體」過去兩年來一直與市議會商議,尋求裸體的合法化。「自由身體」創辦人陶巴(Gypsy Taub)表示,當裸體法律通過後,該組織多次向警方申請許可證,但在任何正當理由情況下,一一被拒絕,只好告上法庭

代表「自由身體」的律師佩斯麟(Gill Sperlen)表示,法官裁決是重大的勝仗,警方根本沒有尊重裸體法,對申請不做審查便下拒絕令,明顯違反裸體法,根據該法,只要申請許可證,便可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裸露,但法律生效至今,警方沒有發出過任何一個許可證。

舊金山另一個天體組織「Nomad」娛樂公司,則計劃在10月17日,舉行名爲「裸體之夜」萬聖節的狂歡舞會,要求參加者必須裸體,但可用顏料遮蓋身體某部分,若是害羞還可以戴上面具,而地點選在Dog Patch地區的Little Box劇院舉行,面積有如一巨型倉庫,可容納數千人,且爲了平衡性別數量,鼓勵一男一女結伴參加。

▼陶巴。(圖/翻攝自Gypsy taub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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