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節流!苗栗縣105年起 使用牌照稅將全面收回自徵

苗栗縣明年起將收回自徵使用牌照稅,增加縣府收入。(圖/本報照)

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苗栗縣長徐耀昌2日在臉書引述媒體報導表示,苗栗縣過去65年的使用牌照稅都委託公路總局新竹監理代徵,但爲了因應財政黑洞,縣府稅務局105年起使用牌照稅將全面收回自徵,預估前3年可省1千2至1千3百萬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苗栗縣從民國39年起,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站代徵,主要是監理單位有較爲完整的車籍稅籍資料,也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相關規定;但由於苗栗縣財政困窘,爲開源節流,104年會就發稅單部分,先收回試辦,如果成效不錯,明年起會全面收回自徵用牌照稅,不再支付代徵費用給監理機關,將自行辦理核稅、發單等作業,達事權統一

全案並於1日獲得縣務會議審議通過,並預估前3年可省下約1千2至1千3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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