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23億振興抵用券綁國旅住宿 6大原則拍板「不限異地消費」

疫情衝擊觀光。(圖/記者李宜秦攝)

記者蔣婕妤臺北報導

爲減緩新冠肺炎造成之產業衝擊,政府擬定「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中,經濟部編列預算擬推出「振興抵用券」,特別受到矚目。據透露,由經濟部規劃的振興券目前已經拍板6大原則,包括預算、對象、發放時機、操作方式等。爲了促進在地消費,抵用券金額與使用方面則結合國民旅遊住宿,亦即在國內旅遊住宿者每房可領600至800元。

內情官員表示,第1項大原則是結合國民旅遊住宿,全額抵用、全國適用,達到行政院蘇貞昌期待的雨露均霑、立竿見影效果

另外的5項原則內容則包括:1.發送對象:針對受疫情衝擊較大的服務業,包含商圈(約28萬家)、夜市(約1萬家)及全國餐飲業(14.5萬家)、藝文產業(1,700家),扣除重複店家大約35萬家。

2.發送時機:目前規劃設定在疫情穩定之後實施,期間大概約半年至1年,用以帶動產業復甦。

3.內容:振興券使用方式將結合國民旅遊住宿,每房給予600-800元抵用券(商圈、夜市及全國餐飲業、藝文產業各200元),每張抵用券面額50元,可跨區使用。

4.預算:此次振興抵用券預算由經濟部編列20億及文化部3億支應,合計23億元。

5.操作方式:目前規劃將採電子紙本抵用券並用,統一開發APP供店家及消費者使用,抵用券由宿業協助發放。以店家來說,將運用APP註冊,並透過APP收取紙本或電子抵用券;而消費者接收旅宿業發放之電子或紙本抵用券,即可至店家使用。

官員補充表示,振興券的主要目的是爲了刺激在地消費,民衆前往旅遊住宿時,登記住宿時可以領取每房給予600-800元的抵用券,內容包括商圈、夜市及全國餐飲業、藝文產業各200元,比方說一對夫妻去國旅住宿,這次住房登記的是先生名字,就可領600-800元抵用券,如果下次換成太太的名字登記住房,換言之就是每人只能登記住房領取一次。至於拿到這些振興券後,目前也傾向規劃爲不限異地消費。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4日也指出,相關方案尚在討論中,蘇貞昌指示各部會要在三讀後的兩週內完成討論,預計最快3月10日就會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