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黎明與樂基兒有嚴重分歧 發聲明承認離婚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45歲的黎明和32歲的名模樂基兒結婚4年,近日婚變傳言甚囂塵上,2人原本堅持封口對外詳談,黎明今(3)日下午發出聲明,因雙方生活上有嚴重分歧,決定正式分手。

黎明聲明中指出,和樂基兒度過了許多甜蜜、美好的時光,但2人生活上有嚴重的分歧,經過審慎考慮後決定分開,希望外界多給他們一點時間沉澱,讓2人能迅速適應新生活並且專心投入工作

▲▼黎明發聲明承認和樂基兒離婚。(圖/翻攝網路百仕娛樂提供)

樂基兒和黎明從2005年拍拖到2008年秘婚,雖近來屢次被傳離婚,兩人原本堅持封口不對外詳談,但她上個月被拍和另一位紐西蘭金毛男Cuz同遊峇里島,7年情隨着她與密友的親密照曝光後,似乎也說明了兩人的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

據最新一期的香港《壹週刊》報導指出,疑似黎明先做錯事才讓原本百依百順的樂基兒有所轉變。她婚後工作決定權社交圈子全被老公操控,使她工作量銳減,加上發現黎明和劉亦菲中國北京拍電影鴻門宴》後豔福不淺,在她去年流產時還跟章子怡傳緋聞,2人才濃情轉淡。

日前媒體還爆出,樂基兒的密友曾透露她早想分開,但黎明不肯,老說要讓彼此多些時間冷靜。今年樂基兒生日時,他才送了2.2億元的豪宅加3700萬元的遊艇、上千萬元的賓利轎車等一堆禮物;有傳黎明爲離婚已支付了5000萬元港幣(約1.89億元臺幣)和價值6000萬元港幣(約2.27億元臺幣)的3間位於舊金山房子給樂基兒,總值4.16億元臺幣做爲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