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核電延役修法 核安會主委:需社會共識

立法院國民黨團推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修法內容包含不再設定延役申請期限。核安會主委陳東陽今天表示,個別核電廠的情況都不同,且核電廠延役涉及面向廣,還需要社會共識。本報資料照片

爲讓現有核電機組延役,立法院國民黨團推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修法內容包含不再設定延役申請期限。核安會主委陳東陽今天表示,個別核電廠的情況都不同,且核電廠延役涉及面向廣,還需要社會共識。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東陽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陳東陽會前受訪指出,核電廠延役牽涉面向廣,例如干貯場興建、核廢料以及修法等,這些都需要社會共識。至於藍委提的修法將不再設定延役申請期限,「尊重立院提出修法,假如進入審查,核安會一定秉持專業嚴格審查」。

至於審查時間需耗時多久,陳東陽表示,個別電廠情況都不同,很難現在得知具體的審查期限,審查時間涉及臺電提供資料的完備性,以及對審查委員建議的答覆,硬體則包含零件更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