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給付開專戶 欠債不怕被扣押

立法院近日完成三讀,開放勞保一次性給付也可以比照年金給付一樣開立專戶。(杜宜諳攝)

部分勞工可能面臨債務問題,過去申請勞保相關給付時,可能會改採領支票方式領取相關給付,立法院近日完成三讀,開放一次性給付也可以比照年金給付一樣開立專戶,專戶內的存款依法不得作爲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依勞保條例規範,勞保普通事故保險提供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等5種給付;職業災害保險則分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4種給付。

勞保局指出,被保險人受益人申請勞保給付(包含一次性給付及年金給付)時,如因債務問題,擔心給付入帳可能遭扣押或強制執行,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給付專戶」。該專戶無法存入各項給付、退休金津貼等以外的款項,專戶內的存款依法不得作爲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勞保局表示,勞保給付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抵銷、扣押、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保障保險給付請領者的權益;另外,專戶內的存款跟一般帳戶一樣可以自由分次提取及轉帳,存款期間銀行也會跟一般帳戶一樣計算利息

勞保局提及,有開立專戶需要申請勞保給付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先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專戶,勞保局受理後會出具「開立專戶通知函」,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持該函並攜帶身分證、貼有照片的第二證件印章,親自至土地銀行各地分行,即可辦理開立勞保給付專戶。

勞保局提醒,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如已於郵局土銀開立相關專戶,即可存入勞保給付,無須再重新開立;如在合庫、農(漁)會開立專戶,則需重新開立勞保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