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派 慾望人妻5年換4小王 碩士到高中畢都有

常年在外工作碩士男從家中電腦對話紀錄得知妻子外遇士林地院判決妻子與4名小王須賠償碩士男45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長年在大陸工作的碩士男,2018年9月間返家幫子女使用電腦播放卡通赫見妻子與另外4名學歷高中高職、碩士、高中的男子親密對話以及照片,包括性行爲次數身體反應狀況、避孕等,憤而提告並求償350萬,士林地院審結,交往時間最長的「小王」賠償最多,判決妻子與4名小王須分別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共賠償碩士男45萬元,可上訴。

碩士男主張,他與妻子2006年結婚,長年往返大陸,某次在臺陪伴小孩時,以家中電腦播放卡通,赫見發現妻子在他努力工作之際外遇偷情,自2013年4月起,陸續與高中、高職、碩士、高中學歷的4名「小王」交往併發生性關係,分別有70次以上、1次、2次、1次性行爲。

對話紀錄顯示,妻子與高中學歷男子討論接吻、性行爲的過程、次數或有性暗示或性幻想文字,2017年間又依偎在另一名裸露上半身的男子身旁

但妻子與4名小王共同委任律師主張,證據取得不合法,且無法證明雙方有發生性行爲,且資料經過變造等主張,但判決指出,碩士男取得對話紀錄、照片的方式,與妻子、小王的隱私權,碩士男並無逾越比例原則,且對話紀錄多是數年前的資料,難以變造。

判決指出,侵害配偶權不以通姦行爲爲限,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爲的不正常行爲,就算破壞婚姻,構成侵害配偶權利侵權行爲。並依侵權時間長短、程度以及小王的社經地位,判決妻子需與小王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分別賠償35萬、3萬、5萬、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