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告贏!新北市議員廖裕德一審被判當選無效

新北地院判決議員廖裕德當選無效。(圖/翻攝自新北市議會官網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在去年9合1選舉後,對同選區當選的廖裕德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新北地院判決出爐,認定廖的競選團隊成員行賄,判廖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

▲李婉鈺資料照。

判決指出,廖裕德在103年新北市第2屆市議員候選人期間,競選團隊成員羅姓男子郭姓男子在廖的競選總部附近等處交付郭姓女子3萬元,授意、指示郭以每票500元向選區內的伍姓、楊姓、許姓女子等人行賄。

由於羅是廖的服務處主任,競選期間處理支薪義工宣傳車及競選文宣品的發放等工作,郭也分擔部分競選事務法官依據選罷法認爲,2人指示郭女進行違法賄選「應歸屬候選人」,判廖當選無效。

本案仍可上訴高等法院,若全案定讞,同選區「落選頭」李婉鈺可望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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