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 蘇震清:我做人海派常需週轉

立委蘇震清(中)希望法院早日還他清白。(蔣永佑攝)

立委蘇震清今就涉嫌收受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2580萬賄款,前往臺北地院出庭,他在聽完公訴檢察官論告後,特地要求起立至法庭中央最後補充意見時,表示對檢方指控「完全無法接受」,並批評檢方從自己支票金流追查賄款,顯然不知道正常支票使用的情形,質疑檢察官「到底有沒有走入社會」?

蘇震清表示,自己從26歲起從政,當過縣長秘書、縣議員和立委,至今從事立委已13年,從未辜負過任何一張選民的選票。每次他找行政機關開協調會,總是開宗明義地告訴對方「違法的事情我絕對不要你做」,只要行政機關告訴他民衆陳情案件哪裡違反法規就好。

蘇震清認爲,整件事就是一件陳情案,李恆隆找上他告知SOGO增資過程的董事會會議紀錄造假,對李來說相當委屈和不公,因此自己出於爲民喉舌而向經濟部進行了解,過程中從未對經濟部施壓。

蘇震清強調,在他從政30餘年的選民服務中,因爲自己個性直爽又不會推託,認識了許多朋友,若朋友開口向他借錢,他通常不會拒絕,也因此連他自己都經常需要對外週轉,進行資金調度,就跟李恆隆間的借款,也是跟其他朋友借貸一樣有借有還,目前也已全部償還。

面對檢方指控他得知被監聽纔開始還錢,蘇震清也駁斥這些全是欲加之罪,自己從政30餘年的信譽與人格,絕不能無端遭受污衊,如今檢察官只因他與陳情人有私交和金錢往來,就說他貪污收賄,這是不實的指控,希望司法審判能夠早日還原事實、還他清白,做出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