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上離家人妻幫繳房租卻跑了 臺中男揪友揍2拳遭討9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從事製造業工作古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黃姓人妻,2018年7月間收留負氣離家黃女,兩人進而交往,沒想到後來女方決定迴歸家庭,他氣不過自己「人財兩失」,找了朋友一起前往催討債款,期間揍了方姓丈夫兩拳,遭提告求償90萬餘元,一審判賠3萬3436元。他不滿提出上訴,日前仍被法官駁回,全案確定。

古男上門找方姓丈夫理論,氣到揍了對方兩拳,卻害自己惹上麻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方姓丈夫在判決書中主張,2018年7月間夫妻倆因爲細故吵架,妻子一氣之下獨自離家,期間古男同意幫繳房租押金,兩人因此交往,後來他聯繫上妻子的姊姊姊夫,好不容易修復感情,這才順利將妻子接回家;但安穩的日子沒過多久,2019年4月11日晚間古男竟然帶着朋友來討債,兩人各自出手揍了他一下,導致左臉頰口腔右手背等多處疼痛、擦挫傷。

方姓丈夫坦言,古男之所以會出手是因爲不滿他的態度,「但我並沒有對他做出任何不利行爲,反而是他對我老婆返家的事懷恨在心,出言謾罵又動手毆打,至今都沒有來慰問或是道歉」,這才決定提告求償3436元的醫藥費和9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古男幫離家的黃女代墊房租、押金。

由於一審被判應賠償方姓丈夫3萬3436元,古男不滿提出上訴並強調,「我不是故意要傷害他,是他說要拿槍殺死我全家,還持續騷擾我家人,甚至跟車到住家外面拍照,事發當天也是一直叫囂、挑釁,我實在氣不過,纔會動手毆打他的臉一下,其他傷勢我也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

不過,二審臺中分院合議庭認爲,雙方當事人對於動手打人一事都沒有疑義,這部分也有監視器畫面爲證,就算古男聲稱是遭到恐嚇、激怒,但他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提出抗辯,也沒有舉證,難以相信他的說詞是真的,最終還是裁定駁回上訴,相當於他還是要賠償方姓丈夫3萬3436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