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巍鐘辭誠美材董事 恆泰:權益受損將追究法律責任

誠美材(4960)15日凌晨在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出重大訊息公告,董事兼代理總經理連巍鍾請辭董事職務,但恆泰國際認爲,連巍鍾請辭董事的決定,造成恆泰權益受損,將與律師商討後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連巍鍾則是強調,「決定辭任誠美材董事,並無損及恆泰利益」。

誠美材今日公告公司法人董事辭任,誠美材公告表示,在 4月14日收到法人董事恆泰國際辭任書,自即日起辭去本公司法人董事職務;請辭理由是,「基於貴公司董事長何昭陽指稱本公司有股東爭議,爲免影響貴公司及股東權益,故辭職」。

根據誠美材公告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辭任,異動原因是在4月14日收到法人董事恆泰國際代表人連巍鍾辭任書,自即日起辭去法人董事代表人職務。

連巍鍾辭去誠美材董事職務,恆泰國際卻認爲權益因此受損,強調連巍鐘的這項決定,並未經過其所代表的恆泰股東決議或同意,此舉影響恆泰在誠美材董事會行使職權的權益,將與律師商討後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恆泰國際實收資本額6.77億元,連巍鍾持有770萬股、股權比率11.37%,掛名公司代表人,並代表恆泰作爲誠美材的法人董事之一;恆泰認爲,連巍鍾罔顧該公司參與誠美材董事會權益,未與其他股東討論,平白使恆泰喪失誠美材董事席次,此舉嚴重影響該公司權益,將會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針對恆泰國際股東聲明,連巍鍾迴應表示,董事長何昭陽在致誠美材同仁的一封信中指稱如有董事涉訟,將影響誠美材,有損公司形象;「基於前述指摘,爲免恆泰內部股東爭議影響誠美材公司形象,並作爲何董事長延遲召集董事會之理由,故辭任代表人董事席次,以杜絕何董事長各項疑慮」。

連巍鍾強調,「恆泰與誠美材,於法律上屬於兩個獨立之個體,法人股東恆泰自身爭議,屬於其內部事項,實與誠美材無關」;他認爲,「本人經恆泰股東會選任爲董事長,依法即有代表恆泰之權,爲免除爭議,因此決定辭任誠美材董事,並無損及恆泰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