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養鱉 皆有不良用藥

圖爲剛孵化的幼鱉。(本報系資料照片

衛生福利部食藥署公佈甲魚(鱉)抽驗結果部分養殖甲魚被檢出還原型孔雀綠、三甲氧芐氨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屬違禁藥品,還原型孔雀綠會致癌;之前在大陸也有不肖商人在甲魚飼料中摻雜黃粉,令甲魚外殼偏黃,冒充野生甲魚,價格比較高。

食藥署28日公佈禽畜水產品抽驗及「市售甲魚動物用藥殘留監測」結果,不合格的甲魚皆來自國內養殖場,其中點水樓檢驗出含孔雀綠及兩項制菌劑彰化縣鱉大王驗出兩項制菌劑、嘉義縣慶光小吃部驗出含一項廣效性殺菌劑

上述甲魚皆出自臺南歸仁養殖戶,莊姓養殖戶已承認之前使用過磺胺二甲基嘧啶及三甲氧芐氨嘧啶,但都有遵守停藥規定。他否認有用過孔雀綠,臺南市政府農業局還在調查中。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表示,還原型孔雀綠是孔雀綠的代謝物,用於養殖水產動物作爲防止寄生蟲真菌原蟲的感染。但會毒害動物肝臟、引致貧血、甲狀腺異常,人吃了會致癌。

之前大陸也有類似事件,養殖戶爆料,野生甲魚殼綠中泛黃,價值較高,飼料經銷商看上這個商機,推銷一種黃粉,號稱2至3個月就可以讓甲魚變黃。因此很多養殖戶購買來摻在飼料內。黃粉其實添加了着色劑色素,對人體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