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一家人》金門教案的教案

《鷺江報》。(作者提供)

廈門大學汪毅夫講座教授因研究「湄州教案」的需要,以「金門教案」相詢,我第一時間轉向好友陳國興請益,但話沒講清楚,讓他下意識以爲我在尋找關於金門的教學方案。

在瞭解我是想找與西方教會在金門發生的衝突事件有關的公案材料,而非教學課程設計方案之後,博覽羣書的國興兄馬上找出了洪卜仁的《廈門舊報尋蹤》,該書在論及《鷺江報》停刊之謎時,談到一樁發生在1904年的金門教案始末。

事件的經過是,1904年夏天,當時隸屬泉州府同安縣的金門,發生了一起農民與牧師的司法糾紛,縣丞李受祿(字笠人)主持正義,勇敢地判牧師敗訴。這一判決驚動了英國駐廈門領事館,立即向福建省憲施加壓力,要求重審。省憲明知金門教會不對,李受祿是秉公辦事,但怕得罪洋人,改判農民敗訴,並在10月2日將「與洋人意見不合」的李受祿調離金門,以滿足英國領事的要求。

我循線找出《鷺江報》的原始文獻,看到第86冊(12月11日)一篇名爲〈金門分縣李貳尹之去思〉的報導,說金門分縣李受祿奉命與興化府經歷彭恆祖互調,因其宦橐蕭然,「不得已留眷金門,隻身前往」,地方仕紳感戴他「每遇民衆與教會交涉之案,尤能據理力爭,秉公詳辦」,紛紛替他抱不平,請留不成,「排日筵餞,贈詩頌德者,不下數十人」,四境鄉老公送匾傘,有「萬家生佛」、「政平訟理」、「守正持平」、「借寇同情」等字樣,可見這位李副縣長的深得民心。

同一期的《鷺江報》還刊出李受祿調往興化府,行前留別浯江諸紳所賦七律二章,詩中有「興學有懷空熱血,辟邪無力奈卑官」二句,前一句自注:「募設金門小學堂,甫有頭緒」,後一句則交代:「洋教四案,皆誣陷平民……,始得持平了結,致被挾嫌誣款登報」,看來從他1903年調至金門服務的一年多裡,經他審理的金門教案就有四起之多。

當時《鷺江報》的編輯馮葆瑛,1903-1904年間擔任過金門浯江書院講席,他肯定李受祿的政績,並感慨他的遭遇,公開於報端和詩以答,上引李氏二句,他以「祇此寸衷思報國,豈因五斗竟辭官」加以呼應,前句也有注云:「倡設學堂,慨然有興國之志」。

就在〈金門分縣李貳尹之去思〉的報導以及李、馮唱和詩作見諸報端之後,很快引起迴響,不少讀者投書報社,馮葆瑛從中挑選了張茂椿、張壽椿、張榮椿三人的〈和金門李笠人二尹受祿氏留別原韻〉登在《鷺江報》第87冊(12月21日)。

不料此舉竟又觸怒教會,《鷺江報》總經理兼主筆山雅各隨即又在第88冊(12月31日),發表一篇〈頃檢本報八十六冊見李受祿留別七律二章中有辟邪異端等句甚爲詫異乃次韻以駁之〉,其中有云「本是和平思益國,何來謗讟出居官」,嚴詞駁斥,甚至又以總經理的名義下令不準《鷺江報》再刊登與金門教案有關的內容。洪卜仁先生說有人認爲《鷺江報》後來停刊正是出於「載金門教案失實,英領事請廈門道封禁」的緣故,但真相如何,仍待深入研究。

關於一百多年前的「金門教案」,除了廈門的《鷺江報》有相關記載之外,南洋的《叻報》第6537號(1903年9月23日)也有「金門訪友函雲:金門在籍紳士陳某等,聯控教民沈某毀辱神像一案,歷登前報,當時案中因牽連教士邵某一名,各教士亦聯名互控,幾成交涉大案……」的報導。

我在想,雖已事過境遷,但關於多起「金門教案」,以及曾籌設金門小學堂、「留眷金門」隻身離浯的李受祿,還是值得關心金門教育史、金門宗教和諧發展的老師們爲之製作教案,還原歷史真相纔是。(陳益源/成功大學中文系教授)

本文來源:《金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