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虛增利潤超5800萬元 興源環境被罰200萬元

今日(1月2日)晚間,興源環境(SZ300266,股價2.77元,市值43.04億元)公告稱,公司於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以下簡稱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2023年7月12日,興源環境收到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2023年7月5日,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據浙江監管局調查,興源環境全資子公司杭州中藝生態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於2016年、2017年在長興縣美麗城鎮(標段一、標段二)PPP項目、溫州洞頭區本島海洋生態廊道整治修復工程PPP項目中存在虛增項目收入及成本等情況,導致興源環境2016年至2022年年報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16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9063.0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202.07萬元,2017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2.6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3636.86萬元,同時影響2016年至2022年年報相關資產及負債科目金額,年報資產負債金額存在虛假記載。

浙江監管局認爲,興源環境上述行爲涉嫌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公司2016年及2017年時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已全部離職且超過行政處罰時效,公司財務總監孫穎,任職期間未對案涉事項保持充分關注,未能保證其簽署的年報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是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因此,浙江監管局擬決定,對興源環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孫穎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上述被處罰對象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對此,興源環境表示,公司上述違法違規行爲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目前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前期會計差錯事項公司已予以更正;公司將按計劃推進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