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賺到錢先被罰6萬元 無照販售環境用藥案激增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到賣場稽查環境用藥商品。(彰化縣政府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近來發現,很多民衆在沒有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證照(環藥許可證、販賣許可證、病媒防治許可證)下,上網刊登販售環藥的廣告訊息,還沒賺到錢,就因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挨罰6萬元,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彰縣環保局統計2023年在網路上無照販賣環境用藥違規案件共35件,較2022的17件呈倍數成長,分析發現許多民衆爲了貼補家用,於網路(電商通路平臺)刊登販賣環境用藥,或從國外帶回後用不完的環境用藥拿到網路刊登販賣,因刊登商品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證照,因此觸法。

環保局指出,去年艾草蚊香商品正夯,許多民衆在不諳法令的情況下,從國外進口,或是自行製造艾草蚊香棒後,至網路刊登販售,並宣稱有殺蟲或防蟲等效能,因未商品未取得環境部覈准許可而受罰,還沒賺到錢,被先被罰6萬元。

該局強調,沒有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證照,不要上網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違法廣告環境用藥,經查獲將會被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販售回國自行攜帶的環境用藥,將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只需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如有病媒防治施藥需求,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