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3惡少羈押期滿 向男大生表歉意請求交保

張等3人自去年11月即遭法院裁定羈押,因羈押即將期滿。(本報資料照)

臺中市18歲宋姓男大生去年11月在臺灣大道和河南路口,與駕駛超跑的張姓富少等3人,發生行車糾紛,張等3人涉嫌架住宋,以腳持續踹宋頭部,導致被害人頭部重創、一度命危;臺中地檢署去年12月將張依殺人未遂、強制罪起訴,另李、陳等依傷害、強制罪起訴,全案移審臺中地院後16日開庭,仍繼續羈押或交保目前尚在審理中。

張等3人今年過年前主動向宋姓男大生提出和解,16日在臺中地方法院開庭,再向法官請求交保,庭上除查驗案發時雙方行車記錄器,另外還有警方及案發附近的監視器等,雙方律師請求對宋的傷勢作鑑定,釐清是否達重傷害。張等3人向法官請求交保,表示對被害人與其家屬抱歉。

18歲宋姓男大生當時開車擦撞張姓富少等3人等駕駛的名車,卻遭人毆打致頭部重創顱內出血、顱底骨折,一度命危,歷經2次手術住院,18天后出院後,目前仍在復健中;張等3人自去年11月即遭法院裁定羈押,因羈押期即將期滿,3人今天都在庭上請求法官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