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工刀鋸頸殺死妻子 狠心男不敢自殺判無期徒刑定讞

▲彰化王姓男子美工刀殺妻,判無期徒刑定讞。此爲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彰化縣男子王中佑,與妻子結婚2年餘,因不斷家暴,妻子提出離婚還帶着1歲幼子躲回彰化孃家王男竟在去年初衝進孃家,以美工刀切鋸妻子頸部,妻子頸動脈氣管都被割斷身亡。王男犯案後逃到橋上,卻又沒勇氣跳河自殺,最後遭逮。最高法院審理後,30日依照「家暴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王男(35歲)與許姓妻子(時29歲)原爲同事,後因辦公室戀情而結婚,但當時因爲家人反對,2人最後登記結婚,未公開宴客。婚後育有1子,但結婚2年多來,外型陽光的王男私下卻疑似經常對妻子家暴,許女一開始選擇隱忍,最後終於提出離婚,並帶着兒子躲藏到彰化孃家。

王男情緒失控案發當天上午10點多,從臺中市開車趕到許女娘家,開門後衝上2樓與許女吵架,並抓着許女頭髮拖到1樓客廳飯廳間,持預藏美工刀朝許女脖子切下,並來回鋸割多下,許女頸動脈、氣管都被切斷,狂噴鮮血當場死亡。

許女妹妹目擊慘況,拿手機蒐證及並制止王男殺人,王男行兇後撲上去勒頸欲滅口,幸好被害人掙脫逃出,王男也隨即逃逸。但他逃亡6小時後,被警方發現他在臺中大肚區的萬興路福德橋上來回踱步,警方一擁而上逮捕他,他雖然坦承殺妻但卻沒勇氣自殺。檢方聲押獲准,並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其中二審臺中高分院認爲,王男因發現妻子的包包中有旅館住宿發票口服避孕藥包裝盒,又發現妻子手機中有不明人士的曖昧對話,懷疑妻子因外遇纔會想要離婚,最後因暴怒而殺害妻子。但因爲王男始終認罪,在押期間抄寫佛經懺悔,法院認爲他並非窮兇極惡之輩,若經相當期間入監矯正,尚有再社會化之可能,因此判處他無期徒刑。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