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泥醉遭撿屍 陌生男裝好心「送回家」帶去摩鐵硬上

高院刑事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沈姓男子前年到臺北一家餐酒館聚會,他看到剛認識的年輕女子酒醉、意識不清,假裝好心要送她回家,卻載往桃園的汽車旅館性侵,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4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考量他和解獲被害人原諒,改判刑1年10月,緩刑2年。可上訴。

沈男受友人邀請,在2020年5月26日晚間前往北市中山區一家餐酒館聚餐飲酒,他看到被害人酒醉意識不清,無力行動亦無法言語,即攙扶她搭乘計程車投宿位址設桃園市龜山區的旅館。

5月27日凌晨3點,沈男見被害人仍意識不清,處在相類於因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致無抗拒性交能力之泥醉狀態,竟認有機可趁,竟脫去她之外褲及內褲,加以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