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版媒體議價法將進入立法程序 跨黨派立委提草案

國內多名長期關注媒體與平臺議價的新聞、法律學者召開記者會,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臺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副教授陳衍任、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出席。(新聞民主與新聞議價論壇提供)

有關新聞媒體議價,數位平臺與國內新聞業者去年已完成首次對話,數位法律、新聞專業學者今日透露,新的立法院會期,有多位跨黨派立委將提出新聞議價相關草案,也是新聞議價第一次走入立法程序。

國內多名長期關注媒體與平臺議價的新聞、法律學者召開記者會,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臺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副教授陳衍任、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出席。

林照真表示,由王立達草擬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經聯絡、相互溝通理念後,將委由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範雲在新會期提案,立委林楚茵也將提出相關版本;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則與21世紀基金會合作,要提出一部較爲全面性的數位平臺治理法案,其中有關新聞議價的章節,也有融入民間版本的新聞媒體議價法。

林照真說,媒體健全發展攸關臺灣新聞民主。期待不同黨派的朝野立委,能體認「新聞有價」的前提下,進行政黨合作,讓該法案能在本會期順利成案。

王立達表示,媒體議價草案以促進媒體與數位平臺談判爲宗旨,會分多階段促進談判協商程序。第一階段是開放性自由協商,花費三個月的時間,得延長一次;沒有成果會進入第二階段調解,數位部要指定至少一名調解人,幫忙雙方達成協議,時間二到四個月;第三階段就會進到強制仲裁,避免談了很久沒有結論,作爲讓程序有結果的程序。

王立達說,媒體議價法重點不是在於強制仲裁,而是不希望最後淪爲空談。法案會要求提供議價相關資料,像是廣告收入、流量、點擊率、有轉載新聞報導但沒有點入廣告的資料等,讓雙方報價,報價後會選比較合理者,藉由仲裁後確定應該給付金額,同時可以做合理調整,會有明白訂定。而該法案參考澳洲模式立法。

林照真強調,全球媒體都着急等待政府立法,甚至出現生存危機,都希望政府採取積極作法,保障媒體在社會裡完成該有第四權任務。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都有訂定新法,保障著作權,臺灣媒體相對年輕,新聞自由自解嚴後只有35年,沒辦法保障平等跟大型跨境平臺議價,立法是唯一辦法。

林照真說,在立法之前也必須做準備,媒體需要更投入以及站出來。包含小媒體、地方媒體需要整合,有集中力量跟跨國平臺對話;此外現在都用公會組織對話,但公會在過去是鬆散的,也沒有面對這麼大議案,要有專責人員協調出來,一起集中推動法案;媒體之間可以組織聯盟進行集體談判。

羅世宏則補充,平臺問責導向的強制議價法案可能不是唯一的公共政策選項,而且立法進度和立法後的執行效果上仍有相當程度的不確定性。他建議,我國政府、國會與新聞業也應研商更多拯救新聞業危機的公共政策選項,國外也多有先例以「新聞消費券」、「新聞基金」等用公共預算補貼媒體的方式勵原生新聞產製,健全國內新聞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