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土石方填臺北港環差案過關 新北盼優先收新北土石方

臺北港填土納非公共工程土石方,已通過環評大會。(本報資料照)

臺北港填海造陸規模不斷擴大,過去臺北港只收公共工程土方,爲解決各地土石方去向,臺北港提出年收土量體變更環境差異評估案,盼收容非公共工程土石方,今日下午經環評大會通過,其中新北盼能優先收容新北民間土石方,將由港務公司與新北協商

原臺北商港倉儲區僅能收受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但因應北部剩餘土石方去化問題臺灣港務公司提出「臺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劃第四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年收土量體變更)。

其中內容主要是增加北部地區民間資源處理場及民間建築工程等非公共工程產出餘土,以「先公後私原則辦理收容,收容順序爲公共工程、資源處理場、民間工程。

另原臺北商港倉儲區覈准土石方量爲每年300萬立方公尺,本次辦理變更,年收土方量增加爲每年420萬立方公尺。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有關協調臺北港優先收容新北市非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的附帶決議部分,將由臺北港與市府後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