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強推《勞基法》 時力宣告下波「全民公投」行動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9日處理《勞動基準法》部分修文修正草案,展開「不斷電」表決戰,並於10日上午約9點完成三讀。根據條文,7休1將鬆綁,勞工最長可連續上12天的班;單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放寬至54小時;同時,經工會或勞資會同意,輪班換班間隔可縮短成8小時。時代力量黨團宣告下一步必須要做的行動,「開始啓動最低工資全民公投行動」。

時代力量表示,未來將有四波行動。第一,降低工時與提高工資,儘速完成國定假日法及最低工資法立法。第二、落實勞檢及保障訴訟,儘速完成勞動檢查法及勞動訴訟程序法。第三,嚴肅面對我國勞動條件直直落之事實,重新檢視並修訂整部勞動基準法。第四,開始啓動最低工資法全民公投行動。

時代力量聲明全文:

現在是2018年1月10日上午8時44分,執政黨團執行行政團隊之意志,完全忽視任何可以實質討論修訂條文的機會,終於將勞基法修正案執政黨一字不改的版本,硬闖碾壓通過三讀!歷史會記得這一刻!

回顧這次勞基法修法,自2017年10月31日勞動部公告草案,11月7日就截止蒐集各界意見,罔顧法規命令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的規範。隨後,行政院在11月9日就迅速將勞基法修法通過院會送立法院。

進入立法院後,執政黨不但在11月17日以多數優勢,將勞基法修法草案表決一讀付委,隨即又在三天後,以反過去在服貿爭議時要求國民黨不得在複議期尚未通過前排審的立場,在勞基法複議期尚未通過之情況下,就趕緊在11月20日衛環、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排審,導致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委員,被迫以站在發言臺11小時的方式來捍衛民主法治最基本的程序正義,但最後仍遭執政黨委員架離排除。

從勞動部提出修法草案以來,時代力量黨團和委員不斷要求勞動部,要提出修法對臺灣勞工工時、工資與健康風險的影響評估報告,但至今修法就要執政當多數闖關下二、三讀,無論是行政院或勞動部,卻都仍未能提出修法的評估報告。

11月23日,執政黨再度在複議期未過的情況下排審勞基法,時代力量黨團亦再度堅持應過複議期再排審的程序正義,最後當天下午,在野黨意外通過不限時間、不限次數,要充分討論勞基法的臨時提案。但到了12月4日的第三次聯席委員會中,執政黨不但以多數優勢,推翻不限時間不限次數充分討論的決議,更提案限制出席委員的發言時間及次數,甚至將時代力量徐永明與高潞以用架離排除,甚至在僅進行至第二個討論的第32條條文時,洪慈庸委員嘗試充分討論時,執政黨竟提案「全案停止討論,出委員會」,並強行表決通過;勞基法全案即宣告「審查完畢,送院會處理」。

時代力量黨團認爲,這種毫無評估、毫無說明、毫無討論的法案審議方式,不但無法迴應大衆對於「勞基法修惡」的各種疑慮;更無法落實蔡英文總統於2016年總統大選前所提出的縮短勞工年總工時等「勞動政策六大主張」。

在執政黨將勞基法修法草案強行送出委員會的一個月協商冷凍期間,時代力量亦曾在12月13日提出審查會議無效,應退回委員會重審的提案,但最後仍遭執政黨封殺。勞動部在時代力量黨團與委員催促下,於12月29日公佈針對「勞動基準法修法意向」的民意調查報告,報告中所有關於本次修法的目標,民意的方向均爲「不同意修法」;然而執政黨仍堅持在2018年1月5日將勞動基準法排入立法院臨時會之議程中。

在1月5日,爲了防止勞基法修惡,時代力量黨團五位委員,甚至得以將自己反鎖在議場內的激烈方式,試圖讓執政黨懸崖勒馬,然後最後仍然不敵執政黨多數委員的攻堅。接着,時代力量黨團五位委員和工作同仁,轉往凱道,在總統府前,五位委員禁食、夜宿,訴求行政院主動撤回勞基法,並希望蔡英文總統能聆聽臺灣勞工和年輕人反對修法的聲音,但在風雨中禁食靜坐58小時後,仍在1月8日凌晨遭到驅離。

由於蔡英文總統對於時代力量訴求的迴應,是請時代力量回到議場好好協商,而無論是行政院或民進黨黨團,也都一再強調回到議場,有理性協商的空間,因此,時代力量黨團決定嘗試最後一次補破網的努力,在這次勞基法的修惡版本中,試圖爲臺灣勞工多爭取一些有利的條文。

只是,時代力量折衷讓步的版本,即便在執政黨委員都表示可考慮的條文上,行政院仍然一吋不讓,顯見行政院毫無共同討論修法之誠意,亦無改正勞基法修惡草案的意願。因此,時代力量黨團在一整天的協商後決議,拒絕在爲這樣過水的協商程序背書,決議退出接下來的協商,並於1月9日早上召開記者會,爲無法擋下這次勞基法修法,爲全國勞工和年輕朋友道歉。

綜觀本次行政院提出之勞基法修正版本,第24條欲將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由「做一算四」改爲覈實計算的「做一算一」,這種修法方向不只否定2016年所提出的「以價制量、落實週休二日」的目標,也讓勞工更遠離了週休二日的目標。

第32條行政院提出「工時帳戶」之概念,使單月加班工時上限得以超過長期以來的46小時限制,達到單月加班54小時,且可經由班表的安排達成「六個月中間連續四個月加班皆達54小時」的嚴重過勞狀態

在第34條輪班間隔時間,行政院更將2016年已入法之「輪班間隔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修惡爲例外狀況下可以降低至八小時。 這種修法版本若通過,不僅將使採行輪班制的勞工更加過勞,更會影響交通運輸業及醫護業等攸關社會大衆安全的關鍵行業,使社會大衆將暴露於更高的直接、間接職業災害風險中。

而在第36條,行政院版本意圖放寬長久以來已成社會共識的「每七天必須休息一天」的規定至「每十四天中必須休息兩天」,使勞工將有可能「連續工作十二天」,這種放寬勞動條件的修法方式已將勞工暴露於高職災可能的過勞狀態中,對於勞工的身心健康將帶來極爲負面的影響。這樣子充滿問題及漏洞的修法版本,行政院卻仍然鐵板一塊,不願理性說明,只是不斷地加快進度希望儘速通過。

時代力量黨團自進入立法院以來,一貫堅持並主張法案應在委員會進行充分、實質及詳盡的討論,並且經由民主的程序,對政見及法案負責。時代力量黨團亦負責任地提出包含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國定假日法、最低工資法、勞動訴訟程序法及勞動檢查法等攸關勞工權益的各式法案,但卻少見被排入委員會進行實質討論及審查。

勞動權益保護的落實,前提是各勞動法規妥善訂定,以及監督行政機關有確實在執行,但在低薪問題尚未解決,臺灣集體勞資力量仍不對等,勞動法令的落實仍未完善的情況下,執政黨不思改善前述攸關臺灣勞工權益保障的核心問題,竟然又提出遭致社會極大反彈的勞動基準法修惡版本,並且不顧任何質疑、不具任何說明、不管任何建議地強行通過;在勞動部得到反對修法的民意調查結果後仍未見煞車之意,這種無視民主程序的修法過程,時代力量黨團要表達最強烈的抗議。

自昨日早上九時開始,無論是在協商或者二讀會場,無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說着一次又一次表態話語,卻在行政院及執政黨團的強大意志下,一字不改地過水完成程序,整個修法過程「合法不合理」地跑完了,正如同勞動部在迴應此次勞基法修法常用的說詞「合法但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