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曾挨罰57萬未申報危險物品 經濟部:將聯合稽查高風險工廠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本報資料照)

屏東明揚國際大火造成9死111傷1失聯,經濟部次長曾文生27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他指出,明揚公司過去曾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勞基法,合計裁處57萬元,且未依工廠管理輔導法、消防法申報危險物品,現已要求相關廠房全面停工,並與縣政府合作,合作查處園區廠商化學原料使用情形,並針對園區內高風險工廠進行聯合檢查。

曾文生指出,明揚公司爲2006年於加工出口區屏東園區設廠,隸屬明安國際集團子公司,去年營業額爲38億元,員工670人。製造產品爲高爾夫球,主要製程爲橡膠製造程序、塑膠品塗裝程序,主要原料爲橡膠、架橋劑、水(油)性塗料等。該公司並無環境部列管毒化物及關注化學物質。

曾文生提到,據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勞檢、建築管理將授權經濟部管理;在勞檢上,近年共派員檢查45場次,違反職業安全衛生共處分3件次、裁處20萬元;違反勞動基準法,分4件次、裁處37萬元,合計裁處57萬元,2019年至2023年間,明揚提送的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資料簽證均合格,複查也合格。至於消防安檢部分,則與2010年2月1日起由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接管。

針對外界關注明揚爆炸過氧化物超標30倍,曾文生說,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危險物品申報對象爲地方政府,明揚公司應依規定申報,卻未申報;現場儲放數量超過消防法所訂定的「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制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的管制量,也未依規定申報。

談及災後處理,曾文生說,高屏分局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要求全廠全面停工,經濟部已與屏東縣政府成立協調平臺,爲勞僱雙方提供善後的協助,也將與屏東縣府合作查處園區廠商化學原料使用情形,也會就未來如何對園區內的各項安全環境,做更全面的檢查。

此外,園管局將篩選科技產業園區內較高風險工廠,邀請地方政府消防、勞檢、環保機關及學者專家進行聯合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