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紅「最強村姑」陳筱諭 賴惠員二審改判無罪

民進黨臺南市立委賴惠員誹謗陳筱諭涉違反選罷法案,18日二審改判無罪。(賴惠員服務處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立委賴惠員感謝法官給予自省機會,也感謝當事人願和解。(摘自賴惠員臉書)

民進黨立委賴惠員2019年在電視影射參加立委補選的無黨籍候選人陳筱諭背後有「中共操盤」,陳控賴誹謗與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臺南地院一審判4月,褫奪公權1年,案子上訴二審,臺南高分院今撤銷一審原判決,改判賴惠員無罪,賴惠員得知判決結果,除感謝法官給予自省機會,也感謝當事人願意和解。

賴惠員對於判決結果表達感謝。她說,因爲個人司法案件問題,造成社會紛擾深感抱歉,她身爲民意代表及政治工作者,尊重司法判決,也謝謝法官給她自省的機會,也感謝當事人理解事實原委及完成和解。

檢方指出,賴惠員於2019年3月8日在電視發表「大家也知道陳筱諭後面是誰在操盤!這個很清楚、很清楚!當然是中共!」等言論,陳筱諭提告,臺南地檢署依涉嫌違反選罷法起訴賴惠員。

一審認爲,賴惠員於公開播出節目影射陳的選舉是受中共操控,又未能提出已盡查證義務的證據,賴惠員所辯難予採信,因事證明確,賴的違反選罷法犯行堪以認定,一審依法論科。全案上訴二審,臺南高分院今天撤銷一審原判決,改判賴惠員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