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爬牆進前女友住處陽臺 橋院判拘役20日

高雄王姓男子學電影《蜘蛛人》的方式,攀爬外牆進入已婚前女友2樓的臥室外陽臺,引發警報器。王男到案後否認犯行,橋頭地院(見圖)審理後依侵入住宅罪,處王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王姓男子爲了見已婚的陳姓前女友,竟然於2022年8月19日深夜學電影《蜘蛛人》的方式,攀爬外牆進入2樓的臥室外陽臺,引發警報器。王男到案後否認犯行,橋頭地院審理後依侵入住宅罪,處王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陳女的丈夫朱男得知後報警,王男到案後否認侵入住宅,他辯稱,如果自己有侵入住宅的意圖,爲何要進入陳女的住家後看到陳女提醒就馬上離開,他去時都是趁朱男不在家的時刻,陳女叫他去家裡過夜,自己去過十幾次。仁武警方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橋檢起訴。

陳女表示,王男用爬牆方式來到房間陽臺,此舉嚇到她了,她揮手示意要王男離開。之後陳女透過LINE訊息告知王男其侵入民宅,她沒有同意王男透過這方式找她。陳女也說,不記得有約過王男到家裡過夜。

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王男在沒有得到陳女、朱男的同意下,擅自侵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住宅不受任何人侵入的權利,也危害他人的住居安寧與隱私,且王男犯後態度不佳,尚未與陳女、朱男達成和解,因此依侵入住宅罪,處王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