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員郭清華被控傷害洪玉鳳 涉過失傷害起訴

南市議員清華,打傷議員洪玉鳳事件檢方認定不是故意打人,依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民進黨臺南市議員郭清華被控涉嫌在今年9月30日臨時會辦理臺南市議長補選時,打傷國民黨臺南市議員洪玉鳳,造成她左眼眼窩骨折、輕微腦震盪,檢方調查時以無法證明郭清華有故意打人行爲,23日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今年9月30日上午11時,郭清華因不滿國民黨籍議員盧昆福蔡育輝等人關上臺南市議會一樓副議長辦公室大門,而上前與盧、蔡等人發生推擠時,沒有注意他的行爲動作,可能傷及站於旁邊的人,當時郭清華的右手遭盧昆福抓住,他掙脫時因動作較大,其右手肘撞到站於其後方之洪玉鳳,造成眼睛部位造成傷害。

郭清華坦承以手撞到洪玉鳳的眼睛,但辯稱當時他是要推盧昆福、蔡育輝,但因爲洪玉鳳站在盧昆福旁邊,他沒有看到纔會撞到對方

檢察官勘驗錄影監視影像,發現郭清華在過程中,沒有打人的動作,難以認定郭清華有傷害洪玉鳳的動機,而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