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劇!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長鬧雙胞 弟弟派發聲明

(長榮弟弟派委任律師黃福雄。圖/王淑以)

巴拿馬長榮國際(EIS)10日下午3點召開股東臨時會,弟弟派阻擋張國華委任律師陳錦旋進場,但會議仍順利召開,並由弟弟派委任律師黃福雄發表會議結果,由張國明擔任Permanent President / Permanent Director(永久董事長/永久總經理),並將立刻到巴拿馬申請變更。惟黃福雄律師發表聲明時,陳錦旋律師在一旁強調此會議程序上違法且無效,且這六年來客觀認定事實張國華爲永久董事長,巴拿馬政府也不會認可。

以下爲長榮弟弟派的聲明:

邇近所謂「長榮集團家族紛爭」新閘頻繁出現於新聞媒體版面,並傳出2016年張榮發先生逝世後,本公司董事長即變更爲張國華先生之新聞。

惟本公司之經營管理依公司章程規定系由 Permanent President 負責,本公司章程第7條第 11項前段並規定,Permanent President 於在任時死亡而缺位者,應由董事召開股東會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然本公司原 Permanent President張榮發先生於2016年1月20日逝世後,本公司董事並未召集股東會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自無新閘媒體所載,董事長變更爲張國華先生之情事,張榮發先生逝世後,本公司董事遲遲末依公司章程選任新任 PermanentPresident,迄今已逾六年,本公司 Permanent President 無端遭變更登記爲張國華先生,該等變更登記嚴重違反法令及本公司章程,當然無效,張國華先生亦當然不得以本公司 Permanent President 自居。

本公司股東張國明先生爲確保本公司有效運作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乃於2022年5月10日依公司章程第7條第11項後段規定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Permanent Director,並依據法令及公司章程於該次股東會,經持有高達本公司總股權數百分之六十之股東決議,選任張國明先生出任本公司 PermanentPresident / Permanent Director本公司唯一經股東會依章程合法選任之 Permanent President / PermanentDirector 爲張國明先生,張國華先生未經本公司股東選任,不具本公司Permanent President 之身分,所爲變更登記依法無效,自無權對外代表本公司發言及爲一切行爲,其所發佈之任何聲明僅爲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在過去六年間,張國華先生如有任何處分本公司財產或對外爲任何交易,皆未經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而依法無效,張國華先生應負責回覆原狀,如造成本公司損失,張國華先生亦應負賠償責任。

太公司經營狀況穩健,於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 / Permanent Director 張國明先生上任後,公司管理組織將益加完善,更無解散公司之研議,敬請社會大衆謹慎面對本公司相關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