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上環東大道撞飛孝子墜10樓亡 雙方和解肇事婦二審獲緩刑

逆向上環東大道撞飛孝子墜10樓高架橋亡!女駕駛判決出爐。(中時資料庫)

去年伍姓女子自稱開車「跟着導航走」,一路逆向開上環東大道,撞飛22歲劉姓機車騎士,導致劉從約10樓高的高架橋下摔落死亡,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月,臺灣高等法院考量她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改判1年,緩刑2年。可上訴。

伍女在去年1月25日晚上10點多駕駛汽車,疏未注意遵循行車方向,在北市內湖區環東大道第一車道逆向行駛,行經427號燈杆處,爲閃避對向車輛,向左偏行,適劉姓男子騎乘機車於對向第二車道駛抵,見狀閃避不及,與她駕駛車輛對撞後翻落平面道路,劉男送醫不治死亡。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將侯女判刑1年2月,但高院二審考量她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佳,經考量死者家屬及檢察官的意見,判刑1年,宣告緩刑2年,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