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偷領閨密醫師存款 二審逆轉判張賠200萬

▲張淑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知名惡女房東張淑晶,2011年以房屋增貸存款證明爲由,取走昔日閨密板橋知名盧姓眼科院長的存摺,並私下提領200萬元。女醫師起訴求償,一審判決女醫師敗訴,案經上訴,二審高院15日廢棄原判決,逆轉改判張淑晶敗訴,必須賠償女醫師200萬元。可上訴。

張淑晶屢遭房客爆料強扣押租金,又捲入違建、工安意外等等糾紛,在網路上赫赫有名。而她也因此爆發多起官司,除了與多名房客以外,包含公司員工親哥哥,也都跟她對簿公堂。而板橋知名的盧姓眼科院長,先前與張淑晶交好,但兩人鬧翻後,衍生5、6件官司。

本案起因於女醫師在2011年2月間,打算將張淑晶名下的房屋向銀行增貸500餘萬元,張淑晶就以增貸需要提供存款證明爲理由,取走女醫師的銀行存摺印章雙方言明辦理增貸完畢後就歸還存摺印章。但一直到了3月底,女醫師向張淑晶催討存摺印章,張淑晶推說增貸手續還沒辦完,沒有歸還。女醫師因爲工作忙碌,也沒注意,最後取回存摺印章時,才發現存款短少200萬元。女醫師質問張淑晶,張淑晶答說因爲先挪用資金操作股票,等賣股後再歸還。

最後張淑晶因股票套牢無力還款,女醫師將存摺掛失止付,並對張淑晶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新北地檢署對張淑晶做出不起訴處分。至於民事部分,一審新北地院認爲女醫師舉證不足,因此判決女醫師敗訴。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張淑晶在法庭上自認曾於2011年3月中,自女醫師帳戶中提領200萬元;但又在同年4月間,存入超過200萬元,這部分應該抵銷。高院認爲,抵銷的部分在另案中已經先被張淑晶抵銷掉,故本案不得主張抵銷,張淑晶自認提領200萬元,必須返還。高院因此逆轉改判張淑晶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