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搭文湖線遭襲胸「用力抓醒」 連5罰報復讓癡漢嚇到吃手手

小美下班搭乘文湖線返家,卻在車上遭襲胸性騷擾。(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20多歲的OL小美(化名)去年7月下班搭乘捷運文湖線時,竟在車廂內遭李姓男子伸手用力抓摸胸部,嚇得馬上在列車到站後向站長通知並報案李男到案時堅稱自己是因爲人太多不小心碰到,後來才心虛坦承犯行,最後被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緩起訴1年,還要支付公庫3萬元加40小時義務勞務

小美去年7月11日下班搭乘北捷文湖線,因爲疲憊乾脆靠在門邊稍作休息,沒想到在抵達中山國中站之前就遭身材壯碩的李男(30多歲)襲胸,她雖然既生氣又害怕,但還是馬上拿出手機拍攝影片當作證據,並在到站後立即向站長反應,除了報案之外也向臺北市政府提出申訴。

▲李男辯稱自己是不小心碰到小美的胸部。(示意圖/記者蔡紹堅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李男接到警方傳喚到案說明,起初他矢口否認性騷擾,辯稱是因爲人太多才會不小心碰到;不過,小美反駁,李男觸摸她胸部的力道很大,根本就是故意用力抓,如果是不小心碰到怎麼可能這麼大力。雖然小美拍攝的影片證據受到人潮角度影響,並沒有錄到關鍵的主動伸手畫面,但李男看到證據全都擺在眼前,最後仍心虛認罪。

小美事後提出兩項條件,如果李男願意親筆寫下5000字的悔過書並賠償7萬元,她就同意撤銷告訴,但之後又反悔。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爲,李男已經接受並達成小美的道歉條件,應該已經知錯了,日前則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處分他緩起訴1年,同時還要支付公庫3萬元以及40小時的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