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逾期免驚 能代收的金融機構都可補繳

牌照稅逾期,有「代收」服務金融機構可補繳。(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完蛋了,牌照稅不小心過期了!」不少民衆都會遇到相同問題,有人最高被收15%滯納金,其實不用擔心,有兩種方式可補救。

第一,如果沒收到稅單,可致電稅捐機關申請補發繳款書(稅單),稅捐機關會再補寄稅單以供繳納;第二,已逾期的稅單無法再用行動支付、便利超商代繳,這時得親赴金融機構,除了郵局,多半都可以繳,只要有註明『代收稅款處』的就可以」。

「但還是得付滯納金。」因爲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如果逾期未繳,每2 日會收取1% 的滯納金,最高會收15%滯納金,逾30 日仍爲繳納者,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使用牌照稅1年開徵2次;營業車輛分上、下期徵收(上期開徵期間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下期開徵期間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一般車輛則是1年徵收一次(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151cc以上重型機車「全年」牌照稅,營業用車輛爲「上半年」牌照稅。

「鼓勵業者按時繳納。」財政部舉1600cc車輛來說,若去年該繳7,120元卻沒繳,今年只要行駛在公共道路被查到,包括闖紅燈、違停等,除補稅原本的7,120元)外,還會處應納稅額1 倍以下之罰鍰(免再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