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指蔡英文「作票」遭澄清告中選會 因案遭通緝又想視訊開庭

媒體人彭文正聲稱2020年大選蔡英文總統囊括817萬票「作票」,並指中央選舉委員會發的駁斥新聞稿違法,自訴中選會主任委員李進勇等4人加重誹謗等罪,臺北地方法院判無罪。彭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開庭,他因質疑蔡的博士學位是假的,吃上加重誹謗官司並遭北院通緝,人未現身,是否適用法院刑事遠距訊問擴大作業要點,合議庭將評議。

4名被告分別是李進勇、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時任綜合規劃處處長高美莉、綜合規劃處專員徐易麟,彭一審時也追加自訴李、陳犯僞造文書罪,法官判決不受理。今天開庭時,除彭文正未到,4名被告也委託律師出庭。

彭自訴稱2020年2月17日接受「Bit King 比特王出任務」專訪,就蔡英文選總統得票高達817萬票表示懷疑,中選會卻發新聞稿反駁,另外,陳朝建宣稱「對於彭文正及其影片,該採法律行動就會採法律行動,如移送檢警依法處理」,指李進勇等人犯加重誹謗、公然侮辱、僞造文書罪。李進勇、陳朝建、高美莉、徐易麟與辯護律師都稱,中選會發新聞稿駁斥,是公部門機關的行爲,他們是依法行政,否認犯罪。

北院調查,李等4人經手辦理的新聞稿內容,是指摘彭文正的言論爲不實訊息,自客觀觀察,新聞稿雖然對彭的言論持負面評價,但新聞稿是表明中選會就總統選舉的投開票過程無瑕疵、無作票之嫌,沒有公然侮辱彭文正。

北院認爲,2020年大選於2020年1月11日投開票,新聞稿發佈時已超過15天,沒有司法機關或候選人對選舉結果提選舉無效之訴,李進勇等人身爲中選會人員,就影片內容擬新聞稿評論,沒有誹謗或有文書不實登載的犯意可言。一審認爲彭文正所提的自訴案,證據不足以證明4人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也不足以證明高美莉、徐易麟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諭知無罪。

高院開庭時,彭文正的律師張靜要求採用遠距訊問讓自訴人彭文正「參與」,並援引法院刑事遠距訊問擴大作業要點第3點「對準備程序中,訊問被告、自訴人或除證人、鑑定人以外之訴訟關係人」爲憑,是否適用,法官和律師見解相左,法官諭知待合議庭評議。

但法官也質疑該作業辦法也僅規定「準備程序」,審理時是否也適用?張靜則稱從憲法訴訟權與聽審權來看,準備程序和審理程序「有什麼差別?」

法官今也詢問張靜對證據能力是否能表達意見?張靜則希望彭文正在場時再表示意見,法官問「所以自訴人不信任你嗎?」張靜稱彭文正希望親自聽到他的意見,他不能違法自訴人的本意。因庭訊無法繼續,法官諭知候核辦。

媒體人彭文正稱蔡英文總統囊括817萬票是「作票」,並指中央選舉委員會發的駁斥新聞稿違法,自訴中選會主任委員李進勇、副主委陳朝建、時任綜合規劃處處長高美莉、綜合規劃處專員徐易麟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一審判4人無罪。彭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他因案遭通緝未到庭,卻又想用視訊方式參與庭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