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包養」女大生 詐財騙色得逞、人數多到記不得

▲女大生求包養的訊息,充斥網路。(圖/取自網路)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有公司股東想以每月25萬元包養妳,願不願意?」32歲洪魁洪魁斈(音同「學」,有詐欺前科)就是以這種方法屢次得逞。洪嫌從事快遞工作,但假冒知名健身中心高階主管,再冒充大股東向女大生騙色騙財,犯案時間長達2年,被害人數多到洪嫌自己都記不得。刑事局獲報逮人,11日訊後依詐欺等罪嫌,移送板橋法院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指出,洪嫌在6月以人頭電話撥打到知名健身中心的多家分公司,自稱是總公司高階主管,假藉考察分公司營運狀況,搭訕年輕女員工,再套出相關背景照片;他專挑打工、稍具姿色的女大學生,再以總公司有大股東願意以每月25萬元包養爲由,獲得女大生同意後,再一人分飾兩角,假冒「大股東」與女大生約會,之後帶到新北市多處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洪嫌用同樣方法,與多名女大生都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而爲了支付「包養費用」,謊稱手中擁有健身公司大量股份,如果女大生購買股份投資,就能獲利按月分紅,這些女大生因爲多在健身公司打工,認爲公司的獲利豐厚,便向家人親友或以信用卡借貸,匯入洪嫌提供其他被害人的帳戶。因此,多名女大生被「交叉匯款」,認爲收到包養費用,也成爲股東投資獲利,直到洪嫌斷絕聯後,才驚覺是連環騙局

有被害女大生向刑事局偵四隊(二組)報案,刑事局即與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怡親指揮偵辦,查到洪嫌真實身分並掌握不法事證,在10日專案小組,派員拘票將洪嫌拘提到案,並扣得相關證物

洪嫌供稱自己社經地位低,不受女人青睞,才起意犯案,手法只是「亂槍打鳥」,運用話術和順着對方語意套話,並且自稱是白領高階人員,塑造多金又神秘的形象,來詐騙女大生的金錢肉體

洪嫌除了鎖定健身公司員工,也詐騙特種營業場所女子全案依詐欺等罪嫌移送板橋法院地檢署偵辦。而因洪嫌犯案時間長達2年,洪嫌自己都記不得有多少被害人,警方呼籲如遭洪嫌詐騙,請與刑事局偵四隊(二組)聯絡,電話是02-2766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