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 | WHO宣告加熱煙是煙品 國健署仿效FDA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品觀點 | WHO宣告加熱煙是煙品 國健署仿效FDA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圖/品觀點)

延宕多年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但納管加熱煙、禁止電子煙「一開一禁」內容引發各界熱議。國健署長吳昭軍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重申「電子煙不是煙!」政府有力拚全面下架的決心,加熱煙因被世衛(WHO)宣告是煙品,國內將嚴管,會仿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審查機制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修法通過將對外公告相關配套措施。

吳昭軍表示,世衛已明確指出電子煙不是煙品,其煙油含有許多有害物質,目前已知有超過1.5萬種添加物,曾被用來調製煙油,國際已有多起使用電子煙後出現急性肺傷害、甚至死亡案例,我國自2020年起接受通報後,至今也有6例疑似電子煙危害案件。

吳昭軍指出,現行《煙防法》未將電子煙納入規範,無法有效管理,例如坊間有「電子煙」專賣店,但若其販售商品外觀不似煙品,或宣稱療效等,都無法可罰,以致不法電子煙流通,威脅民衆健康;民調結果也顯示,近七成民衆贊成「政府禁止電子煙」,因此國健署會努力推動修法。

不過,外界質疑未禁加熱煙是雙標,吳昭軍解釋,世衛已發佈「加熱煙」是煙品,建議比照現行煙品管理;國內此次修法並非直接開放,而是加以嚴管,必須經過健康風險評估,確認其危害沒有比傳統煙品高,才能製造、輸入,核可上市後也有持續監視的機制。

吳昭軍說明,目前對加熱煙管理無法源依據,修正草案將「加熱煙」定義爲「其他煙品」,修法通過後將參採FDA上市前審查模式,依健康風險評估,邀集毒物、醫學及公衛等專家進行審查;有法可管後,現在市面上流通的加熱煙,都須通過審查纔可製造與輸入。

「只要是煙都有害身體健康!」吳昭軍也提到,槍枝、毒品都是非法的物品,有法源依據,流通率就能降低;理解部分民團希望電子煙、加熱煙「雙禁」,站在國健署立場,當然希望全民都不要抽,因此透過修法加強管制力道,達到讓吸菸率下降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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