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考試院院長關中遭追繳退休金 提告後判決出爐

前考試院院長關中遭追繳退休金,提行政爭訟(本報資料照片)

前考試院院長關中退職後,因公職年資並社團專職年資計算,引發退離給與的爭議,銓敘部要求關中繳還351萬多元后,關中繳回後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爲,《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憲法法庭判決合憲,考試院等依該規定作成的處分並無違誤,判決駁回其請求。可上訴。

判決指出,關中是退職政務人員,經考試院2000年審定退職生效,他曾任中華民國民衆服務總社及其分社之年資,於退職時經採認並計爲退職年資並核發退離給與,但考試院2017年依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規定,扣除其已採計之社團專職人員年資10年1個月後,重行覈計其退離給與,並自2018年5月12日起,改依重行覈計之退離給與發給。

銓敘部依考試院的處分,要求關中在2018年8月10日前,繳還自退職生效日起到2018年5月11日止已支領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之退離給與金額,關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爲,《退離給與處理條例》已經憲法法庭判決並未牴觸憲法,考試院及銓敘部依據退離給與處理條例之規定作成處分,命關中繳還係爭款項,於法並無違誤,判決駁回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