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資登記及註銷 將採無紙化

證交所未來對僑外資來臺登記及註銷登記等作業,將建立無紙化環境、採取電子公文,正本只要送給保銀保存即可,近日公告華僑外國人大陸地區投資人申請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或從事國內期貨交易登記作業要點」相關修正條文,此新規定,自4月1日起實施。

證交所表示,此次修正申請登記及申請註銷登記作業程序重點包括:(一)申請登記:現行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與大陸地區投資人辦理申請登記時,須由代理人(或代表人)檢送中英文登記表正本至證交所備查;自實施日起以電子公文函附英文登記表電子檔替代,並聲明前揭登記表電子檔與正本相符,以達無紙化環境,另尚未使用電子公文管理系統者得以紙本函文聲明並附英文登記表影本送本公司備查。

(二)申請註銷登記:現行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與大陸地區投資人辦理申請註銷登記時,須由代理人(或代表人)傳真註銷申請登記表、申報納稅代理書及稅捐稽徵機關同意函等文件至證交所;自實施日起得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