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遺失悠遊卡要不得 刷卡進站當場人贓俱獲送法辦

男子撿到他人遺失的物品卻據爲己有遭警方依法送辦。(翻攝畫面)

捷運警察呼籲切勿因一時貪心將拾得物品據爲己有。(翻攝畫面)

臺北捷運每日旅運量高達百萬人次以上,捷警隊大數據統計,2022年1至6月份受理遺失物品案共計330件,平均每天受理1.8件,大多數的旅客看到遺失物都會送交站務人員或警察協助招領,但仍有少數旅客因一時貪念,將遺失物品佔爲己有而誤觸法網。

日前一名男子於捷運大安站刷卡出站,無意間皮夾從褲子口袋掉出,該男子未發現皮夾掉落遂離開現場,發現遺失後,立即回原處尋找未果,並向捷運警察隊求助,經員警陪同調閱監視器影像後,發現皮夾遭後方另一名男子撿走。

警方分析得知該涉嫌侵佔之男子竟使用拾得之悠遊卡進捷運站搭車,研判該男子返回原站之機率很大,便於現場埋伏守候,果不其然,於同日晚間發現犯嫌再次出沒於大安站,當場被捷警人贓俱獲,全案依侵佔案嫌移送轄管大安分局續辦。

據捷運警察隊統計今1至6月捷運系統內發生之侵佔案件總計41件,約佔捷運系統內刑案比例26%,拾得人常因不熟悉法律,一時貪心起意將拾得物品據爲己有,而遭警方移送法辦並呼籲是悠遊卡、雨傘、圍巾等小物件,都應送交站務人員或警方公告招領,勿因小失大觸犯法網,留下刑案紀錄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