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小教室/權證漲跌幅不是7%

文/財經中心整理

一般投資人都知道股票的漲跌停幅度是7%,而權證價格跌幅的計算,則是以標的股票漲跌停金額計算,其漲跌幅度往往大於7%,投資人必須特別留意其風險

舉例來說,若標的股票8月20日的開盤競價基準爲80元,當天的漲停價爲85.6元(上漲金額5.6元),跌停價爲74.4元,連結該標的股票的A權證,其當天的開盤競價基準爲1.73元,行使比例爲1:0.1,則A權證的漲停價爲2.29元﹝1.73元+(5.6元x 0.1)﹞,跌停價爲1.17元﹝1.73元–(5.6元x 0.1)﹞。

現股來說,當天的漲幅至多是7%,但是上例中A權證卻從1.73元可以上漲到2.29元,相當於上漲32.37%,足足比現股波動的幅度高出近5倍,同樣的,萬一股票下跌的話,當天的跌幅至多是7%,但是A權證的跌幅也會相對地放大許多,將會從1.73元下跌到1.17元,相當於下跌了47.86%,也遠大於現股波動的幅度。

證交所稽覈部提醒投資人,權證的漲跌幅波動較現貨大,投資人看對標的股票走勢時,可賺取較高的價差,但高倍數投資報酬率的另一面,即是當標的股票走勢不如預期時,權證的跌幅也會以相對的倍數擴大,導致投資本金高比例的虧損,如果在到期日前標的股票價格沒有突破履約價,投資人所投資的權證將不具履約價值,因此投資人買賣權證前應先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並善設停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