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人數飆高要不要停工、薪資怎麼給? 指揮中心應訂出客觀標準

全國新冠肺炎疫情提升至三級警戒,各縣市政府於確診熱區多有設立快篩站。(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臺灣本土疫情持續嚴峻,上週京元電更爆發員工羣聚感染,造成員工及周邊工廠也都相當緊張,臺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林名哲今(8)日也出面呼籲,希望政府有關單位如疫情主揮中心勞動部應該要訂出相關的停工標準,不應該讓勞工暴露在危險之中。

林名哲指出,從京元電的案例就可以看出,臺灣在進入社區感染後,企業對於相關的風險控管出現問題,確診消息一出,便有京元電員工怕被傳染想請假,遭主管「點名作記號」的傳聞若先不論這消息的真實性,從目前京元電的做法來看,廠內確診數偏高,但仍舊無法停工。

林名哲說,這可以從目前勞動部現行規定來看,如果因執行職務染疫公傷假要給薪水;如果非因執行職務,那勞工自行請假隔離沒薪水、僱主要求勞工在家隔離有薪水;若由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應給防疫隔離假,雖不支薪但可請領防疫補償

這也意味着薪水部分是目前勞資雙方最難解的問題,林名哲更提到,目前臺灣已進入社區感染,詳實疫調越發困難,究竟是因職務染疫,或個人因素被傳染,實務上恐難區別,既然無從確認是因公染疫,要不要給付薪水,就變成「誰先開口倒楣」,如果勞工自覺有染疫風險想請假,只能自行吸收損失;僱主主動要求別上班,勞工纔有薪水。

再加上目前疫情下勞動關係的指引有指揮中心頒佈「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職安署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勞發署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僱主聘僱移工指引」,但這些指引都不足迴應以上述問題。

林名哲說,去年我國疫情控制得宜,政府對於企業的疫情風險控管沒有花力氣着墨,勞資雙方仍能自行應對,現在情勢十分嚴峻,我們不能停留在只針對個人道德呼籲的「佛系防疫」模式,相關指引勢必需要升級林更提到,就算在還沒進入停工階段,按目前確診人數持續增加的狀況之下,不少企業爲了防疫進行分流上班,工會這邊就接到不少民衆陳情表示,「分流上班薪水變少」的狀況,但爲了防疫也不得不接受這樣的安排,因此也希望政府能夠做出相對應的配套。

因此,林名哲也呼籲,指揮中心應該儘快會同勞動部、經濟部等相關部會,針對「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進行修訂,納入風險評估指標,供企業及勞工一同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