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衆非喪屍!太陽花開庭:「煽惑他人犯罪」阻言論自由

太陽學運成員共22人,一審皆獲判無罪。(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爲廷魏揚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一審臺北地方法院認爲無罪,檢方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7日再度開庭律師尤伯祥認爲羣衆不是「喪屍」,不是聽幾個領袖操弄,不構成煽惑犯罪。魏揚也指出「煽惑他人犯罪」罪名,根本是用來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全案擇日再開庭。

值得一提的是,剛卸任臺北地檢署發言人角色張介欽,以二審公訴檢察官的新身分現身。張介欽強調,其實學運期間,他曾親自到現場,但他認爲「進出立法院應該不用翻牆。」林飛帆等3人都應改判有罪

▲剛卸任臺北地檢署發言人職務的檢察官張介欽,爲太陽花學運案二審公訴檢察官。(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今年3月31日,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林飛帆等22名被告涉及「煽惑他人犯罪」等部分無罪,因爲其行爲皆符合「公民不服從」等7大要件,更何況《服貿協議》因立委草率宣佈通過引發喧然大波,被告要求退回《服貿協議》,利大於損害。

案件進入二審,高等法院7日下午開庭,傳喚林飛帆、陳爲廷及魏揚3人。魏揚及陳爲廷皆強調,到場參加學運的民衆,都是自發性的,都是基於個人意志,並沒有煽惑的情事。林飛帆則認爲,尊重檢察官的看法,但遺憾4年來這件案子持續浪費司法資源,請求法官不要重蹈香港狀況,把學生都抓去關。

▲林飛帆、陳爲廷、魏揚皆強調,民衆參加學運,都是基於個人自由意志,沒有人是被煽惑。(圖/資料照)

委任律師團則是聲請傳喚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國民黨前立委林鴻池證人身分出庭。律師尤伯祥表示,按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煽惑他人犯罪」的行爲,指的是羣衆缺乏個人意志,而受到煽惑者操弄;但參與學運的羣衆不是「喪屍」,沒有人因爲聽了林飛帆3人用大聲公喊話就被操弄,因此不構成「煽惑」行爲。

▲律師尤伯祥強調,羣衆不是喪屍。(圖/資料照/記者張曼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