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敦南巷口未停車再開被罰2400 他分局前唱跳怒嗆科技執法

江姓男子日前騎車未在大安區巷弄路口停車再開,4天內2次違規,收到2張科技執法共2400元罰單,他不滿警示牌太小認爲「被坑」,憤怒作詞譜曲嘲諷,事後更在開罰單的大安警分局面前唱跳。對此,警方說路口「停」字標誌牌設置明顯未遭到遮蔽,執法無虞,呼籲民衆遵守停讓規定,維護交通安全。

警方指出,當事者江男(28歲)分別在1月13日中午12點47分,以及1月17日中午12點12分,行經仁愛路四段71巷與敦化南路一段270巷口,未依規定於停止線停車再開,遭科技執法取締。

針對江男指控警示牌太小,警方說,經確認,敦化南路一段270巷往東有設置「停」字標誌牌,設置處明顯未遭到遮蔽,且有加裝LED「科技執法」跑馬燈警示,又執法前有上網公告,執法無疑義。

江男將創作的科技執法嘲諷曲上傳抖音,曲風輕快、洗腦,上傳逾10天累積近80萬人觀看,昨天又上傳一則在大安警分局面前唱跳的影片,至今超過30萬人觀看;不少人在影片留言詢問,停車再開到底要停多久?

警方說,法規並無規定要停幾秒,停車再開的重點是,要將車子在停止線完全停下,左右查看再起步,若只是「減速通過」仍會被科技執法偵測。

警方表示,該路口是北市第1個巷弄口科技執法,由於鄰近校園(復興高中),又該路口「未依規定停讓」頻繁發生事故,纔會在今年元旦起,啓用科技執法;據統計,1月就取締多達415件。

警方指出,該路口因「未依規定停讓」頻繁發生交通事故,纔會在今年元旦起,啓用科技執法。圖爲過去事故影像。記者翁至成/翻攝

江姓男子4天內兩次違規,收到兩張科技執法共2400元罰單,他不滿警示牌太小認爲「被坑」,憤怒作詞譜曲嘲諷,事後更在開罰單的大安警分局面前唱跳。圖/擷取自抖音「Jumbo 江柏翰」

警方公佈江男違規影像,他因僅減速未停下遭罰。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