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政府:在個人使用範圍內 「下載」版權物是合法的

科技中心綜合報導

隨着科技發展網際網路發達,「盜版下載」的情況日趨頻繁,許多業者紛紛要求政府單位立法保護,防止利益受損。唯獨瑞士政府堅持「下載」不犯法,該有所改變的是「業者」,不是個人!瑞士政府認爲,「在個人使用的範圍內下載版權物,依舊是合法的!不該爲了版權而犧牲人民的自由。」

美、法等國紛紛要立法保障智慧財產權,唯獨瑞士政府支持「下載」不犯法,瑞士政府在做出決定前,參考了荷蘭研究,研究發現,人們願意花在「娛樂產業」的預算是穩定的,且越頻繁下載遊戲民衆,往往願意在遊戲上花更多的錢;人們下載音樂不買唱片,反而會將錢留給「演唱會」,更會認識其他不流行的地下樂團

▼ 瑞士政府認爲,在個人使用的範圍內下載版權物,依舊是合法的!(圖/資料照片)

「娛樂產業之所以反對科技創新,是因爲害怕傷害;若他們不做出改變,將會被淘汰。」瑞士政府認爲,在個人使用的範圍內下載版權物,依舊是合法的!不該爲了版權而犧牲人民的自由。何況,儘管全球盜版猖獗,娛樂產業未必虧錢!不該限制個人下載。好的文化產品,人們會願意花錢購買。

瑞士政府表示,從各個面向分析,都找不出「下載」對整個文化產業有任何的負面影響,適應環境轉變,是這些娛樂產業生存法則,不行就等着倒閉。但值得注意的是,「下載」是合法的,但是「分享」(上傳)就是違法

瑞士政府的聲明引起許多國家迴響,有人拿大麻比喻諷刺:「大麻成長是合法的,只要你不把它當毒品。」也有人看完後非常羨慕直呼,「瑞士平均年收高達78500美金(平均月薪約19萬臺幣),現在又能免費下載音樂,真是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