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謠言「防疫國家隊」口罩上吐病毒口水 板橋男送辦最高罰300萬

板橋男在衛生福利部書上散佈謠言遭送辦,最高可罰300萬元。(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一名吳姓男子日前在衛生福利部臉書上留言,指控國家口罩製作過程中,將感冒病毒吐在口罩上,刻意散佈感冒病毒,同時還指控板橋某家醫院內有確診死亡病例,引起社會大衆恐慌;新北板橋警方獲報後鎖定吳男住處,日前通知他到案,他辯稱是早餐店聽人說的,警方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他函送偵辦,最高可罰300萬元。

這名40歲的吳姓男子家住板橋,4月20日他以臉書暱稱「○○吳」的帳號,到衛生福利部的臉書上留言:「你們出產的口罩有的有感冒病毒這事你們知道嗎?有位得了感冒的人制作Made in Taiwan的口罩,還不時地吐口水上去,想把感冒傳染給他人好讓自己痊癒…」,此外他也在3月份指控板橋某醫院:「○○醫院,你們爲何隱瞞疫情,如果你們沒隱瞞,那位武漢病毒患者也不會死掉」。

這名吳姓男子三番二次到網站上留言,散佈假消息,每一篇內容幾乎都是相當誇張離譜,也讓部分民衆覺得恐慌而報警。板橋警分局網路巡邏發現後,立刻由偵查隊科技偵查小隊展開調查,鎖定這名留言男子住處,日前也通知他到案說明。

據瞭解,吳姓男子平時無業男子,沒事就窩在家中上網,都憑着自己「天馬行空」捏造事實,辯稱部分流言甚至還是他自己吃早餐時聽到隔壁客人說的,警方也將他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最重可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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