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狗吃肉首次定罪!南韓法院罰狗場8萬 老闆:太荒唐

南韓狗肉協會要求政府開放1至2只狗能宰殺食用。(圖/翻攝自동물보호시민단체 카라粉絲專頁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富川一家狗場老闆屠殺狗當香肉,遭到當地法院於4月判罰2700美元(約新臺幣8萬)。近日判決書內容公佈後,維護動物權利組織的女律師金京垠(Kim Kyung-eun)表示,這是相當重要的判決,因爲這是法院首次認爲「爲殺狗而屠狗的行爲」違法,這個先例也將爲「完全禁止消費狗肉的鋪平道路」。

▼ 南韓總統文在寅帶頭認養流浪犬,力抗南韓吃狗肉不文明形象。(圖/鏡週刊

據《紐約時報》報導,由於南韓年輕一代逐漸接近西方觀點,認爲狗兒是人類最好的朋友,而不是被當作美味食物,所以吃狗肉在南韓已成爲禁忌。儘管如此,立法者仍猶豫是否要立法禁止這種行爲,只以較弱的管制條令限制,如違反衛生管制條令或禁止殘忍屠殺的條令。

動保團體Care在2017年投訴一間狗場「沒有正當理由殺死動物」,並且違反了衛生和建築條令。狗場老闆因此遭到檢察官起訴,也被法院判罰2700美元,並且放棄了上訴權。這次的判決意味着,肉類消費已經無法成爲殺狗的理由。

韓國動物保護者自困「囚籠抗議食用狗肉。(圖/CFP)

目前,Care領導者Park So-youn持續在全國追查類似的狗場與屠宰場,並意圖當局舉發類似的投訴。她說,在過去幾十年來,消費狗肉的輿論已經轉爲禁止,而法院的裁定,也將讓屠狗業受到「更大的熱情」。

不過,狗肉在南韓被視爲夏季捕品,據調查顯示,南韓約有70%的人不吃狗肉,但只有40%的人認爲狗肉應該被禁止。

▼ 在2013年,有11只狗被發現擠在菲律賓馬尼拉的一個收容區內籠子,等待運輸到非法交易的狗屠宰場中。(圖/達志影像美聯社,下同。)

▲ 在運送過程中,狗的口鼻被尼龍繩綁住,前腿也被迫綁在背上。

衛報》報導,目前,執政黨有一位者在本週議會提出法案,把屠殺動物的範圍限制在「牲畜」上,以有效禁止屠宰狗的事件再生。不過,南韓約有1.7萬個狗場,有狗場營運商就向政府呼籲,應制訂明確的法律,並使消費狗只和狗屠宰場合法化

養狗協會代表Cho Hwan-ro向YTN電視臺表示,這項判決「太荒唐了」,不能接受殺狗被視爲一時興起的行爲,「我們會戰鬥到最後一刻」。他認爲,寵物狗和食用狗需要區分,因爲兩種品種、飼養方式皆不同,飼養的目的也不相同,而且奶牛、雞、豬、鴨都可以被飼養,那狗爲甚麼不行呢?

▼ 狗在運送過程中,時常遇到缺水缺食物的狀況。(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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