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男性侵前女友求複合 「針筒注射微溫液體」逼懷孕

小美下班返家會服藥幫助入睡,沒想到卻遭同住的前男友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阿強化名)與小美(化名)原本男女朋友,2016年10月間分手後仍同住在桃園租屋處,他爲了挽回這段感情,竟趁女方服藥昏睡後性侵,甚至自行打手槍,再將精液裝在針筒中,注射進對方陰道內。高等法院合議庭考量到阿強已與小美達成和解,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7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阿強分手之後仍與小美同住,2017年1月某日下午1時許他爲了順利複合,趁着女方值完大夜班服用藥物陷入熟睡時性侵,後來發現無法順利射精,乾脆自己打手槍,再把精液裝進針筒中,改用手動方式體液注射進對方的陰道內。小美醒來後警覺有異,立即跑到警局報案

▲阿強利用針筒注射精液,想讓小美懷孕。

不過,阿強挨告後不滿一審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爲,他想挽回與前女友之間的感情,竟然異想天開企圖讓女方懷孕,還趁人服藥熟睡時性侵,理論上應該給予嚴正的譴責,但考量到他沒有類似的犯罪紀錄,接受訊問時坦承全部犯行,事後也與女方達成和解,可見本性非惡、尚有悔意,加上小美到庭表明願意原諒,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7月有期徒刑。

至於緩刑的部分,合議庭表示,由於阿強2017年間觸犯侵佔罪,被臺中地院判處5月有期徒刑確定,直到2018年10月才執行完畢,雖然小美幫忙求情希望給予「不要關」的機會,但本案並不符合緩刑的條件,因此無從諭知緩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