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尉僞籤騙績效 退伍10年小兵被升官

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段姓上尉前年爲了追求工作績效,未經同意,竟僞造一名退伍役男的簽名,假稱同意晉任士官,對方因備役退役遭延長才發現,檢方起訴後,臺北地方法院(見圖)考量段坦承犯行,依僞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段姓上尉2021年爲了爭取工作績效,竟假冒1名退伍役男名義,僞造其簽名,假稱同意晉任士官,對方因備役退役年限遭延長才發現,憤而提告,臺北地方法院考量段男坦承犯行,依僞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本案是因義務役役男指控他退伍10年多,卻偷偷「被升官」變成士官,除役年齡從36歲延到50歲,但他卻沒有支領士官薪俸,案經臺北憲兵隊偵辦後,將承辦業務的段姓上尉移送臺北地檢署,檢方因段男認罪,依法起訴段男,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調查,段男是臺北市後備指揮部上尉兵役行政官,辦理2021年陸海空軍後備役軍官士官晉任選薦作業時,爲了美化後備軍人數作績效,未經已退伍的義務役役男同意,竟擅自在「備役晉任同意書」上僞造對方簽名,並放入晉任佐證資料袋。

段男在績效壓力下,僞造該名役男同意晉任士官的文書作業,導致該退伍役男因備役退役年限遭延長14年,還收到教召令,驚覺有異,於是向北市後備指揮部反應,才發覺竟然莫名其妙「被升官」成士官。

臺北地院審理後,審酌段男爲求工作績效而在「備役晉任同意書」上僞造他人署押,假稱被害人同意晉任士官,除已損害北市後備指揮部就備役晉任管理之正確性,並造成被害人備役退役年限遭延長,且需時常接受教育召集,所爲實屬不該。

北院考量段男犯後坦承犯行,兼衡量其犯罪動機、使用手段、危害程度,依僞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以資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