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10年「被升官」…上尉美化後備軍人數作績效 法官判有罪

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段姓上尉兵役行政官辦理後備役軍官士官晉任選薦作業,未經同意僞填同意書,表示當事人願意晉任士官,被控僞造文書;臺北地院審理,依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段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1年前有義務役男向媒體投訴,稱退伍10年卻「被升官」變成士官,除役年齡從36歲延到50歲,但沒有支領士官薪棒,並爆料「聽說有人也這樣子被處理」。

當時,國民黨立委江啓臣稱「政府不要做表面功夫,如果要美化後備軍人的數字,不管是要給長官看還是要給美國人看,大可不必」,但國防部澄清是個案。

檢察官指控,段姓上尉辦理「110年陸海空軍後備役軍官士官晉任選薦」作業,未經被害人同意在「備役晉任同意書」上僞造簽名,再放入晉任佐證資料袋,以表示被害人確實同意晉任士官。

被害人莫名其妙變士官,造成備役退役年限遭延長而收受教召令,向後指部反應,憲兵指揮部調查後,將段移送法辦,段自白,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認爲,段姓上尉爲求工作績效而於「備役晉任同意書」上僞造他人署押,損害備役晉任管理的正確性,使被害人備役退役年限遭延長,需時常接受教育召集,行爲不該,但他犯後坦承犯行,審酌犯罪動機、使用手段、危害程度,考量段的智識程度爲大學畢業、已婚等,依法判決。

臺北市後備指揮部。圖/後備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