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受酒店業者賄賂泄密 南市官警3聲押2交保

臺南地檢署偵辦警職人員疑似收受酒店業者賄賂泄密案,聲押高姓官警等3人,吳、王2名員警交保。(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警職人員疑似收受酒店業者賄賂泄密案,檢肅黑金專組檢察陳擁文指揮高雄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臺南市警察局,23日檢警調人員上百名員警在臺南市、高雄市等18處處所執行搜索,傳訊高姓員警等共16人到案說明,其中高姓官警等3人涉嫌重大聲押,吳、王2名員警交保,其他飭回。

臺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指出,臺南地檢署於105年接獲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檢舉提報,指出有警職人員疑似收受酒店業者賄賂,即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擁文指揮高雄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臺南市警局組成專案小組,長期佈署深入查證。

檢察官等事證蒐證齊全,分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於1月23日指揮南檢檢察事務官、高雄市調查處、臺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臺南市警局政風室及督察室單位共計上百名員警,在臺南市、高雄市等18處處所,執行搜索,檢察官並先後傳訊高姓官警、黃姓退休警察、吳、王2名警員、酒店業者等共16人到案說明。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爲程姓酒店業者等人爲逃避警方臨檢並避免酒店違法經營遭查獲等不法情事,竟長期以每月新臺幣數萬元不等之代價,行賄高姓官警等人,檢方將程、高、黃3人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另吳、王等2名員警涉有刑法泄密罪嫌,諭令分以新臺幣10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