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國安法 30名海外港人遭通緝

香港國安法》實施,已有40人涉及違反相關法例被捕,約30名人海外港人警方通緝,其多數身居歐洲美國臺灣。圖爲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中新社

《香港國安法》今年6月底實施,截至本月初已有40人涉及違反相關法例被捕。約30名人在海外港人遭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爲由通緝,其多數身居歐洲、美國和臺灣。

綜合南華早報》和《東網報導名單包括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峰羅冠聰樑頌恆、「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臺仰、「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職員鄭文傑、「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以及「佔中三子」之一朱耀明牧師之子、美籍港人朱牧民等。

消息指,被通緝人士大多違反「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其他涉及該法罪行

《南華早報》引述消息人士指出,部分國家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通緝名單人士不太可能被海外當局遣送回港。消息人士說,如果他們回到香港,就會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