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吐痰烏龍案 監察院糾正北捷

一名中度自閉症男子去年9月搭乘臺北捷運時,與一名女乘客爆發肢體衝突,臺北捷運公司聲稱該男子在車廂內吐痰並塗抹扶手杆,依法開罰2250元。但監察院調查發現,男子並無吐痰,北捷裁罰錯誤、誤導民衆。(本報資料照片)

一名中度自閉症男子去年9月搭乘臺北捷運時,與另名女乘客爆發肢體衝突,臺北捷運公司聲稱該男子於車廂內吐痰並塗抹扶手杆,依違反《大衆捷運法》開罰2250元,但監察院調查發現,男子並無吐痰。監委高涌誠表示,社會對身障者存有誤解,盼透過個案讓大衆瞭解,避免當一位正義魔人。北捷裁罰錯誤、誤導民衆,通過糾正北捷。北捷昨表示會虛心檢討。

男子與女乘客爆發衝突的影片去年在網路流傳,北捷當時以《大捷法》第50條處以2250元罰鍰。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指出,該男子並沒有在車廂內吐痰並塗抹扶手杆,北捷沒有充分確認事實,未進一步調閱監視錄影畫面求證,僅依乘客意見對男子處以罰鍰,影響人民權益,應予以糾正。

另該案發生後,相關媒體報導及北捷對外說明與事實不符,有誤導民衆對身心障礙者產生偏見情形,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4條,已請主管機關依法妥處。

監院調查報告指出,男子被站務人員帶到捷運站大廳後,遭女乘客以不明液體噴灑眼睛,捷運站人員全程在旁並未採取相關措施,顯示第一線人員應加強教育訓練。

調查報告也提及,北市警士林分局檢附男子調查筆錄、資料及衆多與移送案件無關的捷運錄影畫面,以《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函請環保機關裁處,分局未釐清事實,衛福部、警政署應確實落實教育訓練。

北捷說明,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並無違規行爲,已於去年12月撤銷裁處書,事後將相關新聞稿下架,另發佈新聞稿說明。虛心檢討監委及各界指正,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已將事件納入案例宣導,特邀相關領域專家提供專業建議,並辦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