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教父」陳武雄發監前偷渡 爲治癌返臺歸案又被起訴

臺北地檢署

被稱爲「石化教父」的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因及涉和鑫光電內線交易案,2015年遭判刑2年6月定讞後潛逃出境,去年爲治療癌症主動返臺歸案,且因癌症保外就醫,臺北地檢署13日偵結他當年潛逃偷渡出境案,依《入出國移民法》起訴陳武雄。

陳武雄曾任工總理事長、前國策顧問,除因內線交易罪遭判刑確定外,另涉臺灣優力連鎖加油站詐貸18億元案,正由法院審理中。

判決指出,陳武雄因和桐公司法人代表身分,擔任和鑫光電公司董事,2003年得知和鑫光電用假交易美化財報,被證交所要求重編,提前在和鑫光電公告利空消息前2個月,以每股19元到25元不等價格出脫持股,規避損失達3573萬多元,二審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判刑2年6個月,併科罰金200萬元。

最高法院2015年7月駁回陳武雄上訴定讞,陳武雄須入監服刑,併發函檢方對陳武雄境管,以防陳武雄落跑。

但陳武雄仍在發監前落跑,偷渡赴大陸,被臺北地檢署發佈通緝。直至去年間,陳武雄因罹癌需要治療,自行搭機返臺,遭警方發現解送歸案。

檢方調查時,陳武雄坦承當年是偷渡出境,但對於是在桃園或金門偷渡,說法前後不一,但由於陳武雄明知遭禁止而仍偷渡出境,檢方依依《入出國移民法》起訴。